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IPO法律、IPO審計、IPO券商服務采購(項目編號:AHCJ-2022-111)答疑公告
發布日期:2022-12-13 瀏覽次數:6546 發布人:省城建院
各潛在投標人:
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IPO法律、IPO審計、IPO券商服務采購(項目編號:AHCJ-2022-111)招標文件相關問題現作如下答疑澄清,請各投標人按此內容進行投標文件編制及相關活動。
1、質疑事項1:社保證明問題:項目團隊參與律師若無社保繳納信息,是否可以開具所內在職證明替代。若可,對于在職證明是否有特定要求(如必須披露的信息等)。
回復: 按招標文件執行“須提供投標供應商為以上人員繳納的近三個月內(2022年7月到9月)的社保證明材料,未提供社保證明不得分。”
2、質疑事項2: 業績證明材料問題;對于“投標人需提供合同掃描件、招股說明書聲明頁等”此項要求中,在一個項目中,需要同時提供招股書聲名頁、合同掃描件還是說可以在同一項目中擇一項提供?
回復:按招標文件執行“投標人業績須同時提供合同、公告的招股說明書首頁、發行人律師聲明頁掃描件或復印件。”
注:此答疑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解釋順序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。
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12月13日